宗教日益被视为偏执和不宽容,但建议的法律变更歧视信徒
澳大利亚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显示,尽管基督教仍然是大多数人回答关于自己宗教信仰的答案,但它正在急剧下降,“没有宗教”接近第二位。
2021年,近44%的受访者说自己是基督徒,近39%说自己没有宗教信仰。看看趋势 – 仅十年前,这些数字分别是61%和22% – 很明显,基督徒正走向成为少数群体。
澳大利亚日益弱化的基督教传统趋势进一步受到旨在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社会结构的现有和建议的反宗教立法的影响。最新的这样的提案是由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LRC)拟定的,旨在消除国家反歧视法的豁免,允许宗教学校因学生的性取向、关系状况和怀孕而开除学生、解雇教师和拒绝申请人。换句话说,它允许宗教学校能够聘用和招收遵循其宗教价值观的人。
可以说,这是一种社会工程立法,它削弱了保护宗教自由的保护。如果澳大利亚要维持和谐社会,它将受益于更少的这样的干预。但基督徒的工作和信念继续受到挑战。毫无疑问,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信徒对自己教会抵制立法议程能力的信心。
彼得·库尔蒂是悉尼独立研究中心文化、繁荣和公民社会计划的主任。他是英国圣公会的一名按立牧师。在他的书《圣洁与世俗:在世俗社会中的信仰和信念》中,他评论说,现今统治阶级为了捍卫自我认同的“受害者”群体而采取的行动,产生了现有社会群体之间不希望看到的对抗,每个群体都倾向于否认自己对其他群体负有任何义务。
这实际上不是真正关于“多样性”的庆祝,而是根据性别、宗教、种族等线将人们分开。它通过将社会视为由独立于政府管理的多样性响应的各个群体组成来实现这一目的。
在这种意义上,“权利”的概念已被武器化,反歧视法日益用于压制个人观点的表达,而不仅仅是挑战不良行为。这种日益增长的不宽容对个人自由和法治体系构成威胁。例如,当同性婚姻活动人士敦促取消宗教团体对传统婚姻持保留意见的反歧视豁免时,他们实际上是试图强加自己的观点和信念。
现在在澳大利亚经常说,坚持基督教价值观和传统会妨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种观点已经发展并用于否认基督徒参与公共生活。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些人会将任何政策背后的宗教论点视为不可接受。在澳大利亚政治、主流媒体和学术圈中,确实有许多这样的人物简直无法接受,更不用说容忍任何政治家,或任何公众人物受基督教道德影响。
澳大利亚人应该仔细考虑他们可能会失去什么,如果放弃基督教价值观和传统。现在是一个审计宗教对社会带来的有形人类和社会利益以及认识到澳大利亚人越来越少有宗教信仰的潜在不利影响的适当时机。
著名澳大利亚记者格雷戈·谢里丹严肃预测“基督教的蚀灭将如同日蚀一样。黑暗将是结果。”当基督教完全从我们的社会和文化中消失时,如果没有上帝的信仰,人们就无法忽视没有最终的人类责任这一事实。“生活就是你能逃脱的东西,最终的代价就是付出,”谢里丹进一步论述。
罗德尼·斯塔克是宗教社会学的世界领先权威之一。多年来,这位普利策奖提名人是华盛顿大学的社会学教授。为了超越“文化战争”的喧嚣,专注于事实,斯塔克在他的书《美国的祝福:宗教如何惠及每个人,包括无神论者》中,仔细测量了宗教信仰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与较少宗教信仰和无宗教信仰的人相比,斯塔克得出结论说,宗教信徒:
- 任何年龄段都很少犯罪;
- 更可能为世俗慈善机构捐款,志愿参与社会利益项目,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 享有优越的心理健康 – 更快乐,神经质更低,自杀率远低于无宗教人士;
- 享有优越的身体健康,平均寿命长达无宗教人士7年以上;
- 对婚姻更满意,家庭暴力和虐待儿童的可能性远低于无宗教人士;
- 标准测试成绩更好,辍学率远低于无宗教人士,这对少数民族尤其成立;
- 失业率和领取福利金的可能性远低于无宗教人士。
因此,澳大利亚人应该仔细考虑如果社会变得越来越不宗教,他们可能会失去很多。价值观源于其历史背景。当我们试图切断与那个历史背景的一切联系时,我们有风险切断那些价值观所依赖的生命线。
然而,对忠诚的基督徒的敌意常见于主要政党,这不是孤立事件,反映了澳大利亚社会广泛存在的反宗教偏见。事实上,那些高度批评基督教并怀疑基督教影响澳大利亚政治的声音在所谓保守一边的政治中也日益影响力和偏执。
例如,许多自由党成员 – 澳大利亚所谓的“保守”党 – 强烈认为,他们的观点经常被党内忽视,甚至被嘲笑,以追求模糊不清和未经检验的“多样性”和“包容性”概念。
维多利亚州莫伊拉·迪明的事件,她因参加支持生命和支持妇女的集会而被开除自由党党籍,以及南澳州拒绝基督教观点人士入党申请,无疑使许多以前的自由党成员和曾经忠诚的成员因其更真正保守的观点离开该党。
通过规定人们可以说什么,并将宗教人士生活的最基本方面视为完全私人问题,那些认为信徒根据良心行事的道德责任实际上会使他们不合格参与政治生活的人,实际上是一种反宗教偏执,这在澳大利亚社会中很常见。
澳大利亚宪法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可能地禁止宗教话语进入公共领域。在澳大利亚这样的新异教社会中,直接提出宗教论调可能不太明智,但绝对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禁止每个人,无论宗教或非宗教,享有平等的政治沟通自由权。
我希望向世界传达的信息是非常清楚的:我在澳大利亚见证的基于宗教的歧视的种类 – 使用联合国大会1981年11月25日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不容忍和基于宗教或信仰歧视宣言》中的术语 – 是“侵犯人类尊严”的。这完全与保护宗教信仰和宗教实践的国际人权标准不符。